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18) 17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501434
张士顺
土地使用证
45.50
王林村
地号:449
图号:3501
?
公告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