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18) 17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台房权证黄字第23767号
张夫东、陈云霞、张蓉飞、张小均、张大均
房屋所有权人
85.68
城关镇草巷居大寺巷5号
拆迁
2
台房权证黄字第51000号
张少杰、张蓉飞
张夫东、陈云霞
222.84
大寺居大寺巷5号
3
6377
张夫东
土地使用证
90.70
大寺巷5号
地号:7117608-3
图号:7060-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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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