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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岩区宁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第1次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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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人民政府: 你区上报的《黄岩区宁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第1次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备[2017]-000281号)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2号)和《关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7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黄岩区宁溪镇炭场头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使用黄岩区区级规划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0476公顷;同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区应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特此批复。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 ||||
(编辑: 市国土资源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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