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 台土资复〔2015〕6号

时间:2015-11-25 16:52:30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复议决定书

  

台土资复〔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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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冯某????????????????????????????????????????????????????????????

申请人:冯某

申请人:冯某

申请人:冯某

申请人:冯某

申请人:杨某

被申请人: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 ???????????????????????   

法定代表人:蒋小斌,局长。????????????

申请人不服临海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8月31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申请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向被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被申请人拒绝公开信息违法。

被申请人答复:已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并送达申请人。

经审查:申请人于2015年8月18日向临海市信访局反映要求公开某商业开发地块的国家及省级政府的批准文件,市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安置补偿方案及涉案土地征收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临海市信访局转交被申请人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被申请人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答复》

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根据自身法定职责,依法履职并答复申请人。被申请人2015年8月31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答复》,答复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撤销被申请人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的《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答复》责令被申请人在本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20158月18日的申请依法处理并答复申请人

?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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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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